1 目地
劃分無塵室潔凈區的操控指標值和檢測方法,有效的操縱十萬級和三十萬級潔凈區自然環境的潔凈度,滿足工作環境的規定。
2 局限性
本規程適用本企業十萬級和三十萬級潔凈區自然環境的潔凈度磨煉。
3 磨煉方法
3.1 磨煉新項目
溫度、環境濕度、壓力差、風力(換風次數)、塵土顆粒數、菌體數
3.2 溫度、環境濕度
3.2.1 規定
十萬級/三十萬級潔凈車間溫度(18-26)℃,空氣濕度(45-65)%
3.2.2 儀器設備與武器裝備
溫濕計
3.2.3 實際操作方法
估測溫濕計。
3.2.4 測量次數
1次/班。
3.3 負壓差
3.3.1 規定
凈化室與戶外壓力差≥10Pa,凈化室和非凈化室≥5Pa差別等級凈化室中間≥5Pa。
3.3.2 儀器設備與武器裝備:抵付式微壓計
3.3.3 實際操作方法
用抵付式微壓計檢測各室的靜工作壓力,由兩室靜壓力之差,為負壓差。
3.3.4 測量次數:1次/月
3.4 換風次數
3.4.1 規定
十萬級無塵車間換風次數>15次
三十萬級潔凈區換風次數>12次
3.4.2 儀器設備與武器裝備:熱球式電風速計。
3.4.3 實際操作方法距出風口下25cm處測量
3.4.3.1 用風速計風力,取樣點為熱潮的四個夾角及中間部位(不少于5點)。籌算5個點風力均值。為一個出風口的風力。
3.4.3.2 換算公式:
∑(高效率出風口風力×高效率出風口總面積)
換風次數=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被測間容積
3.4.4 測量次數:1次/月
3.5 塵土顆粒數
3.5.1 規定
十萬級潔凈區塵土顆粒數:≥0.5μm:≤3500個/L
≥5.0μm:≤20個/L
三十萬級潔凈區塵土顆粒數:≥0.5μm:≤10500個/L
≥5.0μm:≤60個/L
3.5.2 儀器設備與武器裝備:塵土顆粒記數儀
3.5.3 取樣點
憑據凈化室總面積,規定至少取樣點見下表:
總面積,(m2)
潔凈度等級
3.5.4 實際操作方法
用塵土顆粒記數儀在相對高度1米水準表面的部位取樣,各層取樣點不少于5點,每一個取樣點采樣頻次不少于5次。取樣點見配件1。
3.5.5 換算公式
5次測量數的總數
塵土顆粒數=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5
3.5.6 測量次數:1次/季
3.6 菌體數
3.6.1 規定
浮游菌十萬級潔凈區含菌濃度值≤500個/m3
沉降菌十萬級潔凈區含菌濃度值≤10個/皿
三十萬級潔凈區含菌濃度值≤15個/皿
3.6.2 檢測方法
按《微生物磨練規范》的劃分舉辦。
3.6.5 測量次數:浮游菌1次/季;沉降菌1次/周
4 測量標準
4.1 當新潔凈區交付使用前,舉辦一次靜態數據環保監測,檢測時,潔凈區內全部物件均應及時,檢測區域內只留檢測員工,檢測實際效果應相符合3.2.1、3.3.1、3.4.1、3.5.1、3.6.1條的規定。如不過關應再次對凈化設備舉辦查驗,搜索原因緣由,舉辦整頓后,再舉辦檢測,及格后才可交付使用,不然不能進到生產制造。
4.2 全部在使用潔凈區,按本規程的規定舉辦動態性檢測,檢測實際效果應相符合3.2.1、3.3.1、3.4.1、3.5.1、3.6.1條的規定。如不過關由技藝質量部見告生產技術部,通告超標準生產車間停工,由生產技術部、技藝質量部、生產線機構員工搜索原因緣由,舉辦整頓后,再舉辦檢測,及格后才可交付使用。
配件1塵土顆粒檢測點
配件2沉降菌檢測點
配件3浮游菌檢測點